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受冬季天气干旱少雨影响,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娄底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生态环境安全,要做好义务宣传员,积极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克服麻弊大意心存侥幸心理,树牢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依法用火,文明祭祀
有生产生活用火的,应依法申请,未经审批,不得在森林防火区违法野外用火,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田埂、野炊、吸烟和点孔明灯,不在林地、森林公园周边燃放烟花。祭祀扫墓提倡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祀方式,讲文明、树新风。
三、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禁令。执行森林防灭火各项指令要求,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做到文明出行,切实防范火灾隐患,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禁火命令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培养习惯,从小做起
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防火意识和安生用火习惯,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防火安全教育,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一旦发现山火,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拨打“12119”或“119”“110”报警电话。如被山火围困时,要沉着冷静,迅速进入河流、平地、道路、过火区域避火、避险自救。
森林是地球最美丽的'外衣,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参与和支持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筑牢安全生态屏障,为维护和建设好我们的绿色生态家园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