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派出所: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女,汉族,20xx年1月19日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
办理户口登记时用的是,到现在一直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现在上幼儿园了,考虑到将来要上小学办学籍,如果还使用这个名字会出现重名现象,现特向贵所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在此感谢!
申请人:父亲: 母亲: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