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20xx年xx月xx日对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xx)铜民初字第___号裁定:查封申请人的___号轿车。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财产:货币担保3000元(叁仟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
申请人被保全的车辆已经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责险,保单号:_______,保额足以承担___的相关损失。现申请人又提供相应的货币担保,将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
20__年12月22日
申请人:谷红权,男,__年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新蔡县__谷庄组。
委托代理人:陈洪翔,男,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市中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x宝安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华宁西路东龙兴科技园2厂房一楼(办公场所)。
法定代表人:高军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延长(20__)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__年2月16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__)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申请人:___(盖章)
____年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