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光裕入狱原因有三: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
2、2010年5月18日,一审判决: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5月31日发布刑事裁定书,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减刑后,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