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责任,建立防汛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汛期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根据上级要求,我处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处长任总指挥,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等人组成,在处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基层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防汛期间的日常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房屋汛期安全。
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1、要求各基层单位成立由7—10人组成的抢险小分队,第一责任人为小分队队长,在发生汛情时由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在总指挥不能亲临现场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担任总指挥,名单报处。
2、在发生汛情时,全处所有部门、单位的所有人员应在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统一行动,不计较一切物资成本、人员的使用、报酬等问题,一切服从救灾。
3、在发生汛情后,下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带领所属的小分队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处总指挥报告,在总指挥到后,由总指挥统一调度抢险救灾工作。
4、基层各单位应在汛期到来之前准备好充分的防汛物资,处将在4月初对各单位物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全处在进入汛期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节假日必须有领导带班,实行每日报告制度。
6、基层各单位领导、汛期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二十四小时畅通。
7、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遇险住(用)户的疏散工作,要对辖区内的危房心中有数,遇有险情时要及时疏散。
8、在发生局部地区住(用)户房屋出现险情时,一定要先疏散人群,后抢救财产,处(所)要积极安置受灾住(用)户,为了保证受灾住(用)户的抢险需要,处特别准备了铜山路21号一些空房,用于安置遇险住(用)户,安置权由总指挥决定。
9、在遇到大面积受淹后,我处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向区汇报,请求上级帮助解决。
10、处防汛值班电话为白天
11、根据区要求在基层成立抢险小组的基础上,处成立20人的.抢险队,队长由总指挥担任。
三、现场抢救与现场保护
1、在发生汛情后,在注意现场保护的同时,抢救伤员,维持秩序。
2、保证社会稳定,临时安置受灾群众。
3、紧急情况请有关专家到现场抢险,查找事故原因。
4、保证受灾群众的一切权利,稳定人心,保证受灾群众得到最好的救治,降低财产损失。
5、发生汛情后的新闻报道由总指挥对外统一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总指挥批准,不得私自发布任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