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功能区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是志愿者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二)实效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管委会和志愿者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者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原则。参加服务队的志愿者要在在管委会志愿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三、方法步骤
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填写《高新区志愿者服务队注册登记表》,具体方法如下:
(一)宣传动员(3月9日—3月18日)
制定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利用宣传版面、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对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发动和引导,提高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志愿者队伍。
(二)报名登记(3月19日—3月25日)
由管委会办公室发放《高新区志愿者服务队注册登记表》,指导申请报名志愿者服务队的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意愿、年龄、特长、身体状况提出申请并填写。
(三)组建队伍(3月26日--3月31日)
管委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志愿者服务队申请表后报党组,党组召开工作会,正式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并按照便于组织及特长的原则,合理划分志愿者服务队小分队。
(四)开展服务(4月1日起)
志愿者服务队以集中服务活动与分散服务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服务。集体服务活动由服务队统一组织,坚持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志愿者服务活动;分散服务活动由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主动开展各类便民服务。
四、服务内容
(一)不定期到功能区各项目建设现场,通过多种形式向施工人员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知识,进行文明劝导。
(二)积极参与社会福利服务事业,为高新区敬老院提供特别志愿服务,组织捐款捐物,义务劳动,爱心慰问。
(三)结合扶贫帮困活动,对高新区的困难户进行慰问和帮助。
(四)结合高新区部分企业用工需求,收集企业用工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就业培训会,为企业和失地农民搭建就业桥梁。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管委会各科室要把志愿服务活动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做好宣传发动,动员所有的干部职工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同时,要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志愿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
(二)做好总结和汇报。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登记和情况反馈制度。志愿者服务队每次服务活动后,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虚心接受群众的反馈意见,服务队队长对每次的服务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将服务情况及时向管委会相关部门汇报。
(三)营造活动氛围。一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期间,要佩戴志愿者服务队统一标识,高扬管委会志愿服务队队旗,彰显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形象。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在志愿者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扩大管委会党员志愿者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