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厅的注音是:ㄕㄣˇㄆㄢˋㄊ一ㄥ。
审判厅的拼音是:shěn pàn。结构是:审(上下结构)判(左右结构)厅(半包围结构)。词语解释是: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审判厅[shěnpàntīng]⒈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网络解释是:审判厅审判厅是清朝末年及北洋政府初期设在京师及地方各省、县的审判机关。分为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三级,加上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形成四级三审制。在各级审判厅内相应设立检察厅,执行检察事务。审判厅是封建司法制度与近代资产阶级诉讼原则相结合的产物。其他释义是:1.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清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在京师及各省﹑府﹑县分设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袭清制,各地仍设审判厅。
审判厅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审判厅详细内容】
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审判厅[shěnpàntīng]⒈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
二、引证解释
⒈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清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在京师及各省、府、县分设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袭清制,各地仍设审判厅。
三、网络解释
审判厅审判厅是清朝末年及北洋政府初期设在京师及地方各省、县的审判机关。分为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三级,加上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形成四级三审制。在各级审判厅内相应设立检察厅,执行检察事务。审判厅是封建司法制度与近代资产阶级诉讼原则相结合的产物。
四、其他释义
1.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清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在京师及各省﹑府﹑县分设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袭清制,各地仍设审判厅。
五、关于审判厅的词语
六、关于审判厅的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