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几天前,就有一个帅老头说过:要耍帅,读简爱。于是我就怀着一种半期待半疑惑的心情拿起了这本传世佳作。到底是怎样一本书让一位青春早已成为过去的人说出这样一段话呢?
小说总共分为五个阶段:以主人公——简爱的视角,写出了一位出生卑微的年轻女子如何与命运搏斗,终于战胜了环境也战胜了自己的动人遭遇。
第一阶段写了简爱在盖茨黑德府的童年,受里德少爷和里德太太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虐待。第二阶段在洛伍德慈善学校的教育,在那里,简得到了朋友和榜样,但是仍然要忍受贫困的折磨和精神上的压抑。第三阶段在桑菲尔德府做家庭教师,在那里她爱上了她的主人,一位有瑕疵的拜伦式男主——爱德华罗切斯特。第四阶段,是与里弗斯一家一起的日子,这期间,严肃而冷酷的牧师表兄圣约翰`里弗斯向她求婚。第五阶段,也就是最后,简回到她深爱的罗切斯特身边并嫁给了他。
小说的前半部分看上去很无味但却是塑造主人公形象的关键情节,直到第三阶段才开始显得扣人心弦:城堡里奇怪的笑声,一幢幢离奇的事件以及罗切斯特先生的聚会让读者产生了再往下看的欲望。
看完之后,我还产生了两个疑问。第一个就是为什么简爱最后离开了桑菲尔府,他不是早已原谅了罗切斯特吗。还有当虔诚的牧师圣约翰。里弗斯向简求婚,同样信仰上帝的简几乎答应了,可为什么在最后一刻他拒绝了圣约翰,毅然回到罗切斯特身边呢。
除此之外,我最喜欢的一段情节就是当简回到罗切斯特身边时的那晚。当然了,美好的结局谁不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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