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
规,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房型规格 ;
2.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
B :家具: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传销等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共利益的。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和约拒退保证金,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对所租房屋使用和保护不当受到有关部门追究时,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解除和约,收回房屋,押金不退。乙方在租用期间必须遵守该小区的一切规章制度。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5天;
(4)乙方在租用期间,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有被盗等事项甲方概不负责。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否则,甲方赔乙方违约金 元。如乙方无故提前退房,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元。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他人。如乙方因某种原因须转租房屋,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谅解,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且乙方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租房协议书样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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