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的要求,区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经过反复调查,选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加油实施时间。自二○○六年元月一日起,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到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站加油。
二、定点加油办理方法。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和申办人员(持管理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领取并填写《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加油卡客户申请表》,经申办人员签字后即可领卡。宜昌境内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为:①批发配送部,胜利四路30号,电话6460972;②王家河站,东山大道379-1号,电话6351302;③安达站, 亭区桃子冲居委会,电话6536167。
各单位可采取现金和银行转账充值的方式,将加油所需款项转入下列任一账户:
户 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
账户:
开户行:三峡建行西楚支行
账户:-
开户行:三峡农行城中支行
三、定点加油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办理车辆加油卡,填写加油卡客户申请表时,必须在限制信息栏选择“限车牌号码”,确保一车一卡,专卡专用。
2、驾驶员在油站加油时,要主动出示加油卡,严格执行油站管理规定,服从加油人员的安排,文明加油,主动配合油站完成加油工作。各定点加油站将按国家规定的油价售油,油站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车牌号码、油品标号后方可加油。
3、驾驶员加油时,若发现油站有违规和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
4、区监察、审计、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规定,凡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证落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将具体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从而达到规范管理、节约支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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