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铁岭市 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5@p编号: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拾 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预定金: 万元、尾款: 万元 。定金于签署此协议时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尾款由甲方在乙方办理#5@p更名完成后直接提取。
二、双方承诺:
1、甲方负责配合将购房#5@p及原购房协议书(与开发商签定)中的姓名改为乙方姓名,以便乙方按照“一手房”的形式办理房产证,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结清购房之日前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暖气、电梯、楼道灯照明费等各项费用,保证本房屋无任何债务。
3、由于购房合同面积与房屋测绘面积不同,增加面积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对此次交易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5、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6、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
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如违约将赔偿乙方双倍的预定款。
7、乙方如单方面恶性违约,其交付甲方的预定金即归甲方所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更名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更名不成功,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如数退还给乙方预定金。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更名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六、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六、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协议参与人汇签: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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