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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运行监控报告范文

2022-06-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财绩〔20xx〕11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20xx年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昆明市财政局委托,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对昆明市20xx年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目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xx〕9号)和《昆明市实施“春风化雨行动”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昆通〔20xx〕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20xx年1月,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发改委出台了《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昆教民〔20xx〕1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昆明市设立市、县两级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各县(市)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申报认定,有效期内享受扶持政策包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奖补资金、租金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政府资助、园长和骨干教师优先培训、一级示范园结对帮扶等。

  2.预算批复及资金安排、到位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教〔20xx〕1号),批复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xx年(下级)教育发展专项经费项目资金4,230.00万元,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2,930.00万元。

  (2)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3月30日,昆明市财政局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xx〕72号),下达昆明市20xx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6,730.67万元,补助资金由市级和县区共同承担:一板块市级承担30%,县区承担70%;二板块市级承担60%,县区承担40%;三板块市级承担80%,县区承担20%。市级承担补助资金金额2,951.89万元,减去结余在县区的市级奖补资金4.63万元,市级本次实际下达资金2,947.26万元。

  3.实施内容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基二〔20xx〕9号)及《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昆通〔20xx〕7号)设立。

  市教体局每年统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工作,在幼儿园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属地教育、财政和发改部门对申报的幼儿园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初步认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备案。对备案通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三年有效期内按照一级幼儿园100元/人/月、二级幼儿园80元/人/月、三级幼儿园50元/人/月的标准,每年度给予10个月的经费补助。

  补助资金由市级和县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一板块(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市级承担30%,县区承担70%;二板块(石林县、宜良县、富民县、晋宁区、阳宗海风景区、嵩明县)市级承担60%,县区承担40%;三板块(禄劝县、寻甸县、东川区)市级承担80%,县区承担20%;三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全部由区级承担。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通过专项资金的扶持,改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质量,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合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

  2.绩效指标

  (1)产出质量指标:新增质量指标及其对应三级指标:在园幼儿增长率≥1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情况、补助对象准确性、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合理性、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5%、政策知晓率等指标;

  (2)产出时效指标:新增产出指标中的时效指标及对应三级指标: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3)社会效益指标:新增社会效益指标及对应三级指标:“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缓解情况、家庭负担减轻情况、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情况;

  (4)可持续影响指标:新增幼儿园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民办幼儿园关停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项目实施后的具体受益对象,将其细化为入园学生家长满意度和受补助幼儿园满意度;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分工

  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成立了发展民办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全市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级建立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下达、规范使用。市教体局为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主管单位,项目由相关科室派专人进行具体落实和实施。

  2.项目管理

  (1)认定管理。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民办幼儿园的申报情况,会同同级财政、发改部门对申报的幼儿园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异议后上报市教育体育局。

  (2)年检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市级统一制定的年检标准,负责辖区内每一所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工作,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示后,报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年检结果进行抽检。

  3.制度管理

  首先,《办法》执行五年多来,扶持了一批保教质量好、收费合理的民办幼儿园,扩大了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覆盖面,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了优质、普惠的民办学前教育。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化及上级部门的政策调整,原来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昆明市教体局将《办法》修订为《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昆教体规〔20xx〕1号),旨在加强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实现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中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立项及资金管理、业务管理过程是否规范;通过对资金运行情况、安全性、支撑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了解普惠性幼儿园补助资金的覆盖面、统筹级次和保障水平等情况,了解补助资金到达、支出和结余的规模、结构和增长变化情况,了解补助资金在减轻适龄幼儿园家长成本负担、对享受政策的幼儿园成本分摊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评价资金运行是否有助于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过程管理的等各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提高履职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效能政府建设。同时,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项目提质增效,强化项目支出责任,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项目以后年度的开展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及可行性参考建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xx年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评价范围为补助资金所补助的各个县(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等级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26个三级指标。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本项目绩效评价为百分制,最终得分由各指标得分累计加总形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并作为一级指标,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因决策和过程指标基本为共性指标,所以指标解释主要针对产出和效益指标进行解释说明。

  决策:主要关注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重点评价绩效目标设立的充分性、明确性、合理性以及细化程度,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部门履职相一致,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主要考核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立项程序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过程:主要关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以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重点评价资金分配过程、投入方式、资金到位、预算执行和结果。资金分配过程是否科学规范,资金投入方式是否合理,资金能否及时到位,预算执行进度是否按预期进行,资金使用是否经济高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合法性,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产出: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逐步化解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可享受上级资金补助、租金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政府资助、园长、骨干教师优先培训、一级示范园结对帮扶等扶持政策。因此,项目的产出数量指标为“受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从产出时效指标看,主要根据各项工作的年度计划进行评价,考察年度计划工作完成及时情况,是否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工作,资金下达、支付是否及时。从产出质量指标看,项目属于多年延续对下民生补助项目,质量指标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长率、补助对象准确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情况、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合理性、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政策知晓率”等。

  效益: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主要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逐步化解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①从社会效益看,项目实施目的为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逐步化解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所以社会效益设置了:“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缓解情况、家庭负担减轻情况、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情况考核项目的社会效益。②从可持续效益看,该项工作主要考核,是否能够通过补助项目,持续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③“满意度”指标,通过对幼儿学生家长、受助幼儿园采取问卷调查或访谈的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幼儿园在工作开展中的满意度,了解幼儿学生家长从项目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评价组评价(含资料核查和现场评价)、专家组会审、征求被评价部门意见、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的程序开展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用综合评价法、因素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

  (1)综合评价法

  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出发,结合项目特点与重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并设置相应的指标权重与评分标准,评价时根据评价标准对每一指标分别打分,最后累计算出总分。

  (2)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部、外部因素,如政策环境、政策主体、政策对象、政策路径和政策资源等,综合评价财政支出政策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对比分析法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实地调查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实地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等。

  (5)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益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等级分为: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中共涉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45所,在园幼儿人数88253人,由于数量众多、单个补助金额相对较小,抽样考虑因素中包含获得经费较多、处于平均水平、较少县(市)区,实现各板块全覆盖。

  本次绩效评价抽取一板块: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二板块:石林县、宜良县、晋宁区、嵩明县、阳宗海;三板块:东川区;共10个县(市)区,抽样县(市)区覆盖率达58.82%,下达的市级补助资金2,947.26万元、县区配套资金3,254.41万元,抽样资金4,264.02万元,占比68.76%。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实施方案编制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市教育体育局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计划实施内容、预算安排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绩效管理处、资金处室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并就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与行业专家进行请教,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绩效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资金处室和项目主管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资金处室和项目主管单位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方案。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3.社会调查

  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和抽样方式,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幼儿教职工和幼儿学生家长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4340份,实际有效回收434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00%。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利用各种公开的统计数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统计或研究机构的各类数据库及研究成果、互联网上各类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根据各项指标权重,算出综合绩效分值,根据绩效得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绩效管理处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市教育体育局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该项目本次绩效评价得分81.35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受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增长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情况、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缓解情况、幼儿学生家长满意度、幼儿园满意度绩效指标完成,补助对象准确性、普惠性幼儿园政策知晓率、成本分担情况、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绩效指标部分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根据20xx年3月30日昆明市财政局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xx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xx〕72号)文件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用于民办幼儿园维修改造、玩教具购置、弥补公用经费不足、购买教师社会保险等支出。”。部分幼儿园在用于较大金额的维修改造、大批量购买教具的情况,在办学环境的提升改造方面过分依赖财政补助资金,自筹资金不足。

  建议加强对幼儿园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幼儿园使用统一的系统对资金进行立项管理、会计核算规范、定期对幼儿园会计规范进行检查和指导,要求普惠性幼儿园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单独做账、加强资金使用资料档案管理等,规范幼儿园资金使用中核算的合理合规,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环节设置风险评估,将不合规等行为扼杀在行为开始之前。对幼儿园基本依赖财政资金、自筹资金不足的行为,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强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者的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幼儿园在政府给予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更好的发展幼儿园,不能仅依靠财政补助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可以严格要求资金使用期限,或者可参照石林县教育主管部门管理程序(根据幼儿园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实地考察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更合理、有效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达到提升幼儿园办学条件的目标)对幼儿园的资金使用进行规范。

  (二)部门绩效指标有待完善

  一方面,20xx年预算申报时指标设置不完整,缺少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另一方面,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项目预算全过程管理工作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建议在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时,要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要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完整、清晰和可衡量,不使用模棱两可或不具备可考核性的指标。另一方面可每年都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幼儿园进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并形成每个幼儿园的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加强项目预算全过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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