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广州豫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就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车辆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车辆:
乙方租赁车辆情况如下表,详细车况见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车型_______车牌_________颜色______,租赁车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费用及结算方式(合同所有金额以人民币结算,发票):
1,乙方租用甲方车辆时,需要支付押金(大写)元,还车当天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回乙方(无利息),但需扣留(大写)元作为交通违章保证金,一个月内核实乙方在使用上述车辆过程中确实无交通违章罚款后无息归还给乙方。
2,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元/,总费用__元,租金_____支付。
3,限行里程及使用时间规定:
“日租”按自然日计算时间,规定每日限行_____公里,超过限行里程按每公里加收__元车辆磨损费。超时按元/小时计算,以日租金为上限。
4,付款方式:承租方用车前需支付规定押金和租金。
5,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还车事宜: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押金当天将所租赁车辆加满油料交付给乙方,乙方还车时需加满油料后还给甲方。
2,双方交接按《车辆交接单》为交接车车况依据。
3,交车,还车地点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若乙方有任何将所租用车辆作为以下非法用途的,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之押金,如乙方押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需支付不足部分。在下述任一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经济损失还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合同所列标准计算: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发售、抵押、质押;
(3)乙方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3,合同期间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伤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处理并修复车辆,如乙方拒绝修复,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修复,修复费用按照发票向乙方报销。
4,义务:
(1)为乙方提供状况良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2)承担租赁车辆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正常维修和保养,如果维修保养时间预算超过两天无法交给乙方使用,超过部分甲方保证提供同一档次的车辆作为乙方使用的替代车。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车辆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2,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路费等相关开支。
3,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及违章等相关费用。
4,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条款规定。
5,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有关法律、法令、安全行车,如因违规、违章等负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或导致被国家执法部门扣车及罚款的,乙方除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保险条款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受益人担保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每个座位购买赔付一万元人民币保险)等。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要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租期间车辆若发生因乙方造成的车损事故,乙方应在事发后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车辆维修事宜,并配合交通警察处理事故现场事宜,如果因为乙方不报案或现场灭失造成不能出险的,由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3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金正常收取,如乙方需甲方提供替代车辆的,则替代车辆租金由乙方支付,车辆维修费用先有乙方垫资,保险公司赔款后,再退还乙方垫付的修车款。
4乙方在承租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被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款为止的车辆租金的50%,以及保险公司免赔部分。
5,乙方承担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事故损失及相关费用,甲方承担因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甲方承担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于乙方驾驶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保险不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6,发生车辆事故折旧计算:(1)车损在3000元以上的,未损坏主要部件,车辆加速折旧费为车损额的20%;(2)事故损坏主要部件(包括发动机组成,波箱组成,底盘组成及悬挂组成部分)加速折旧费为车损的50%;(3)3000元以下的车损按照保险条款免陪处理,保险不理赔部分由承租方自行修复(未损坏主要部件的)。
7,担保人就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从担保人手续上签字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归还车辆,结算全部款项为止。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驶,并未能提供可行的替代车辆,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2,合同期间,因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合同总租金收取。
八、合同争议解决:
1,由合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处理。
2,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担保方为一式三份),各持一份,对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删减、补充应有双方及担保方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即提车之日生效。
十、汽车承租人须知条款:
1,驾驶人需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所租车车辆相符。
2,为车辆的良好性能,请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做常规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和出租方联系。
3,如果车辆发生异常或者故障,请立即联系出租方,如擅自继续使用车辆,造成的损失将自行承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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