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代理人:身份证:
承租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有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定为叁年,自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自年月日—年月日止每月租金按人民币3500元整,自年月日—年月日止每月租金按人民币元整。租金按乙方由每月的
四、乙方需支付甲方租房押金人民币10500元整。在期满后,若不续租,经甲方验收房屋完好无损,甲方押金全部退还乙方;若中途退房,则取消押金。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其它管理费、税收等由乙方按时交纳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租赁房屋不得搞非法场所之用,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
七、中途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他人或与他人合租,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并收回房屋。
八、在租用期间若乙方出现不按时交纳房租,又不向甲方说明去向,从交纳房租的当天起超过5天后,甲方有权取消租赁押金;同时收回租用的房屋。
九、乙方应做好安全预防工作、财产及人身安全等工作,若出意外,由乙方自已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在租赁期间,若甲方房屋欲出售或自用的情况下,乙方需配合支持,同时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要结清所有费用,同时甲方退还押金给乙方。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应保持设备的完整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且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废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因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如拆迁、地震等。签定本合同时,双方核对电度表数为,水吨,以此开始结算水电费。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协议,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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