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提高履职能力,确保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计划》要求,结合街道“一二三三一”工作思路,就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大代表小组的地位
人大代表小组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代表义务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是人大代表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和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也是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的需要。人大代表要高度重视代表小组建设,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行使好自己的职权。
二、人大代表小组的任务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健全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人大制度理论和履职知识,协助政府推进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重点围绕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例会的议题,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或调查,既为大会和常委会会内议政做好准备,也促进代表随时随地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是接待选民和人民群众。通过代表小组座谈会、集体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保持与原选区选民的联系,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听取和反映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三、活动要求
一是突出活动主题。代表小组每次活动要选好主题,围绕街道经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和调查,摸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重大问题还要进行跟踪视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二是建立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要求代表小组定期进行活动,集体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各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活动2次以上。要建立相应的活动制度,如学习制度,视察检查、调研制度、总结交流制度等,使代表小组活动走向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强化纪律保障。人大代表要认真遵守《潍坊市坊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守则》(附件3),对于因个人原因请假三次的,视为不能正常履职,对未经批准三次不参加履职活动的,将根据《履职守则》要求,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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