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食品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食品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种类、数量、价格、期限
1.1供应食品种类为:
1.2乙方供应数量以甲方实际需用量为准(或者克.袋.件____公斤/天____月____季____年左右)。
1.3供应食品价格为:_________元/克。
1.3.1如乙方调整食品价格,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乙方降价则由乙方补偿甲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1.4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满重新签订协议。
二,双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协议使用乙方供应食品的同类品牌。
甲方做到按时结算货款。
2.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通知的食品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甲方验货入库。
2.3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食品质量、数量问题及
2.3.1条问题食品,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3.1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4如因乙方所供食品出现2.3条及2.3.1条问题引起甲方与消费者的纠纷,或者对甲方工作人员或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违约责任外,另行给付甲方商业声誉负面损失费5-10万元。
2.5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等相关资料的盖章复印件留存于甲方处备档。
2.5.1乙方在供货时应随同供应食品提供该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3.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乙方愿意实行“滚动式月结”的方式进行结帐,即乙方向甲方供货的当月的供货款,于次月15号由乙方与甲方核对帐目,于次月20号结算付款。
3.2乙方承诺向甲方所供食品的价格为同等条件下市场最低价格,如果超过市场最低价格的5%,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惩罚,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最低价格下浮10%结算乙方货款。
4.1除特别约定外,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后,承担违约金______元。
4.2守约方根据对方违约情况,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供应本协议食品,或者中止对方的供货资格。
甲方(食品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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