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我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于二Oxx年四月二十日变更为“X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均按相关规定完成变更;
2、公司更名后,公司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全部资产、业务、人员及债权债务全部由X有限公司继承;原签订的合同由X有限公司继续执行,原有的业务关系、服务承诺不变。
3、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特此告知,因公司名称变更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Oxx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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