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

2023-08-26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密山的建设,促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洽谈,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密山市投资项目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与建设地点:乙方拟建项目的企业名称暂定为_____(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根据密山市城市规划,双方原则上议定项目公司的建设地点。甲方保证该地块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为___________项目,分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兴建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二期工程等配套设施,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

  三、投资额度:该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一期工程拟投资_____元人民币,二期拟投资_____元人民币。

  四、建设期限。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约为一年,从项目公司取得一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一期工程建设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二期工程建设期从项目公司取得二期项目开工建设行政许可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条件均已实现的情况下,计划二期建设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五、用地性质与规模:该项目用地性质为用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年。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乙方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项目用地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简称“一期项目用地”);二期万平方米(简称“二期项目用地”),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分两期取得。

  六、供地方式与价格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项目用地按照净地方式出让,项目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迅等配套设施接到乙方项目规划红线边缘,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摘牌(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2、项目用地最终出让价格通过招拍挂确定,乙方拟建项目依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交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七、优惠政策与支持措施

  1、除市本级行政事业收费按照密山现行的优惠政策予以相应减、免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限额收取。

  2、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全力协助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甲方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公司争取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本地区服务。

  5、甲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项目公司申办企业产品所需的QS认证、绿色食品标识认证。

  6、甲方考虑给予项目公司负责人政治上的相关待遇。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立即启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转用报批等工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力争在年月末之前办结土地转用征收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项目开工之前,建设期的临时用电用水,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在已有接口就近接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期项目竣工之前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配套设施接至项目公司用地红线边缘。

  3、甲方支持项目公司享受国家、省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优惠政策;甲方要确保给项目公司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监督各部门具体实施。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证照及项目审批、建设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达产。

  5、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管并监督乙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乙方

  1、乙方应在日内在密山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的项目公司。税务登记等手续必须落户在密山境内,税源留在当地。

  2、乙方或项目公司必须在土地部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未参与报名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项目公司取得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的10内开工建设,不改变项目用地的用途和性质。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证资金按时到位,按时开工建设。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公司转让第三人。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日内,先将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先期垫付的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和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其他费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现有政策规定及时缴纳。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九、违约责任

  1、项目公司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项目公司在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因项目公司自身的责任未按期开工建设,甲方给予项目公司60天宽限期,如到期仍不能开工建设,可视情节每日按不超过该项目用地出让金的0.5%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工三年内未完工视为项目搁浅,乙方以放弃项目土地和未完工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益作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公司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处置或对外招商。

  3、如因甲方责任致使其未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和时间向乙方或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土地,影响了乙方的投资和建设的,乙方同意给甲方60天宽限期,否则每超期1天应按乙方此前缴纳所有费用的0.5%收取违约金。

  4、甲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履行承诺。

  5、乙方或项目公司未在规定的招拍挂期限内及时参与报名,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费用不予退还。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鸡西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乙方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乙方可凭协议书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手续。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