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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乘坐校车安全合同

2020-11-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集体外出活动的社团与学校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参与外出活动的社团要特别注意社团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的社团成员;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交通规则,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

  联系用车必须到正规的客运单位,使用由专门线路驾驶员驾驶的专用车辆;

  注重礼貌待人,体现一名大学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必须重视对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不到人员密集且通风较差的室内活动;

  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积极协助社团做好社团成员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不得打架斗殴,哗众取宠,不得做危险的活动。如若违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负责。一切活动听从社团带队人员安排。

  二、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校外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外出活动社团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团委签字: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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