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退伍兵培训与企业的运营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退伍兵培训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接收人员能力,实现退伍兵培训与企业的运营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退伍人员培训接收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培训退伍人员。
2、甲方为乙方所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全面接收,并付相应的费用给甲方。
四、权力义务
乙方应按照对甲方的承诺福利待遇安排培训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如不及时协商出现任何问题有乙方负全责,甲方并带走所有培训人员。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向甲方预定培训人员时应付其全部款项的___%,如有违约应付其全部款项的____%。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编号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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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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