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委组织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龙安镇的纪检监察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经龙安镇党委20xx年3月17日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郑新屋同志为龙安镇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艾木勤同志为龙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X镇党委
20xx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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