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关指标环境监测方案》(环发〔20xx〕号),为全面、准确、及时完成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做好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年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现场采样等前期工作,为省市环境监测部门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调查数据,乙方同意接受此项服务。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现场采样等基础性工作,做到客观、真实、精准、高效;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工作。
三、甲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按期接受乙方的服务成果,及时支付工作经费;按考核工作要求,依据《**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关指标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取:
本合同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元。
支付方式:按照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按期拨付。 五、此项工作为年度连续性工作,如无大的变化,以后年度将不再另行签定合同,据此执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补充和修改文件,这些补充和修改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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