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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规章制度

2021-01-11 来源:意榕旅游网

  1.0 管理处值班分管理人员值班和财务值班

  1.1 管理人员值班:节假日及每天晚上,管理处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值班。

  1.2 财务值班:由管理处在每周星期六上午须安排一名财务人员值班。 2.0 管理处值班时间

  2.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2.2 晚上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晚上:17:30—20:00

  3.0 管理处值班安排

  3.1 管理处每月底须安排好次月值班表,上墙公布,公司相关部门随时抽查。

  3.2 值班人员因故请假、调班,须经主任同意,安排好代班人员。

  3.3 当值人员因故需离岗,须安排好代班人员。

  4.0 管理处值班纪律及要求

  4.1 当值人员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2 当值人员不能迟到、早退、脱岗。

  4.3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调班,否则按脱岗论处。

  4.4 当值人员值班地点为管理处办公室。

  4.5 当值人员遇到不能处理的事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6 当值人员违犯值班纪律,按《员工奖惩条例》与《考勤细则》规定处理。

  4.7 当值人员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5.0 管理处值班人员权限

  5.1 值班管理人员有权调动本处的所有员工,有权纠正本处员工违纪行为。对违纪人员,有权建议管理处按《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5.2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对本处的突发事件有临机处置权。

  5.3 财务值班人员只负责本处的费用收缴工作,不办理退款手续,特殊情况须由主任签字方可办理。

  5.4 财务值班人员对未结清费用而需搬离本小区的业户,有权要求管理人员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6.0 补休

  6.1 管理处值班不计加班工资。

  6.1.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可安排补休。

  6.1.2 只有一个财务人员在晚上值班的管理处,财务人员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由原八点调至九点。

  6.1.3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补休须经主任同意。

  7.0 遇强台风、暴雨、洪水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等特殊情况,管理处全体人员均须留守管理处。

  8.0 本规定由公司管理人员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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