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为迎接9月5日首个“中华慈善日”,9月1日上午,我市在城区多处搭台宣传《慈善法》,弘扬善文化的同时,鼓励更多人关注、参与慈善事业。市慈善协会会长刘庆德、第一副会长喻廷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连生、副市长余泳、市政协副主席孙学龙出席了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市民政局在市中医院、北塔公园、安徽商之都等地,采取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慈善法》内容和此项法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据了解,《慈善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共12章112条,涉及慈善组织的申请登记、监督检查和个人发布求助等问题。其中明确了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三类慈善活动主要参与主体,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明确了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要实行更特殊的优惠;允许企业捐赠结转以后3年扣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