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4年法律顾问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2020-07-10 来源:意榕旅游网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 0 一四 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 县 镇潘 拖欠货款案,二是廖 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 县何 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 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 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 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 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年 10 月份,前公司员工孙 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 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 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 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 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 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 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为规范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大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农药行业管理方面,我们依法向公司修改并提交了《对中国 行业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文,供公司参考。

  四、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一)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 对公司历年的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进行了总结,并进行了完善,制定了《担保工作操作规程》、《保证合同》、《内部销售承包合同》、《担保人基本情况表》、《担保财产清单》等。

  (二) 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20 年 3 月份,分别到桂林、玉林、贵港、柳州等地,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三)、为维护公司利益,挽回经济损失,继续对李 等人拖欠公司款项纠纷一案的申诉、抗诉。李 等人与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决为公司内部事务,由公司自行解决。我们认为,法院裁决依法无据。现案子已申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已将案件移送至 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并将做出抗诉。

  五、举办法律讲座,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20 年 12 月 29 日,我所在夏威夷国际大酒店举办新公司法法律培训讲座,出函邀请李 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参加,因临近年终,公司事务多不能出席。鉴此,我们向公司呈送了此次讲座资料供公司及时 参阅,并附送律师事务所的第五期《同望法律参考》供公司存阅,以了解法律知识和当前的法律动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