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人民政府
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政府向南4公里处的老学校旅游区承包给乙方,东至干渠10米,西至围栏,南至加纳提交接围栏,北至老家乡度假村交界围栏。
二、甲方将老学校旅游区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自年 月 日- 年月 日,每年承包费 元,三年共计:元。
三、由于近年来的积雪等诸多原因,有两个蒙古包坍塌了,甲方(x人民政府)承担维修坍塌的蒙古包和其他以损坏的设施,经甲乙双方协商,所有维修费共计: 元。甲乙双方在签订此合同后,由乙方尽快组织施工队进行维修旅游区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从三年的承包费用中扣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负责维修好旅游区。维修完后,所有设施及物品乙方要妥善保管和经营使用,不得外借或损坏,如有丢失和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旅游区的设施须经甲乙双方清点后,转交乙方,物品以清单为准,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外借或租用其他人。
五、乙方在旅游区林地上进行建设时,必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需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破坏砍伐植被树木。
六、承包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经营旅游区,双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承包权。但要与甲方重新签订承
包合同,支付承包费。
七、甲方将老学校旅游区承包给乙方,乙方要完全服从乡党委政府的领导,要服从旅游局管理,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上,乡党委政府进行监督,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停业整顿,要严格按照牧家乐星级示范户的.标准进行创建经营,卫生要达标。乡党委政府的公共接待要以平价计算,所有接待使用的蒙古包都不能收费。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乙方所承包的旅游区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负责乙方享受有关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并帮助协调乙方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乙方争取优惠政策,提供相应的服务指导。
4、甲方要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提高旅游区档次。
5、甲方通过招商引资形式,如有开发商对乡政府旅游区进行开发,乙方要无条件退出旅游区承包,将旅游区所有资产物品交于x人民政府,并进行账目清算。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全权负责旅游区生产经营管理。乙方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乙方必须有效保护旅游区域内的林木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严禁破坏旅游区原有植被,乙方在承包期间按国家环保标准对生活、建筑垃圾、废水、废气等垃圾进行妥善处理。
对承包范围内的设施、各类树木、各类珍稀动植物应给予保护。
3、乙方所需员工,应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也可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进行招收,须按国家规定办理员工的各项保险。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修改与补充,应征得甲、乙双方同意,经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管站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