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全民健身工程”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和引导示范。
北京奥运会后,总局加大了对“全民健身工程”室外健身器材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已安装使用的室外健身器材质量进行抽检。检查工作起到了督促企业规范生产、保证器材质量的作用,进而帮助企业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期间,总局群体司与体育大会组委会在合肥联合举办了全国创新型室外健身器材展示活动,从参展室外健身器材中评审出了最佳创新奖、创新奖和群众喜爱奖。这一活动鼓励、引导了企业加强产品创新,树立示范,推动了室外健身器材的研发生产以及“全民健身路径”等室外健身设施的建设发展。
二、是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水平。
主要有两项举措:一个是推动修改完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支持有关部门对2004年出台的国家标准《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进行修订;另一个是探索将体育服务认证机制引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建设管理,启动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服务认证调研和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指导,提高“全民健身工程”场馆的服务水平。
为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开拓思路,创新理念,完善机制,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群体司2009年开始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与运营管理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及运营管理的政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经营开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等。2010年此类培训班共有三期,其中一期专门为四川省的“雪炭工程”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场馆负责人设计,目的是提高这些场馆负责人的业务水平,进而推动“雪炭工程”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场馆运营管理水平提升。
四、是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模式的创新力度,丰富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种类。
一个是“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试点。2008年,国家体育总局在总结“全民健身路径”十年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上海市建设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的做法,在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八省(市)启动了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建设试点。北京奥运会后,总局对试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城乡各地新建成一批笼式足球、笼式篮球、笼式排球、极限运动(轮滑、滑板)、乒乓球长廊、篮球长廊、全民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等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地,深受群众欢迎。另一个是“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9年在总结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在乡镇试点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内容包括灯光篮球场、门球场、室内体育活动室等,使广大农村乡镇新增了体育活动阵地。
五、是统筹协调,面向基层,构建城乡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推进不同区域健身设施平衡发展。
加强对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灾区城乡基层健身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东部地区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如,两年来,在健身设施建设中中央共支持西部地区近7亿元,约占全国的53%;支持四川灾区建设“雪炭工程”20个,占全国148个的13.5%,为全国各省(区、市)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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