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面积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给承包地造成 永久性损害。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承包期内,已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甲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 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七、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流转。流转的收 益归已方所有。
八、乙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 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九、甲方违约,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十、乙方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十一、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未交付部 分--%的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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