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从源头抓质量、扶优治劣,引导消费为出发点,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倡导诚信经营为目的,努力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纪念活动主题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工商局局长、区卫生局局长、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消费者协会理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商局,由工商局副局长、区消协会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有关事务。
四、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1、3月10日前,征集制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消费与发展》宣传画册并广泛发放;
2、3月1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区消协理事会换届会议;
3、3月14日前,各理事成员单位、有关商业、服务机构在重要街道悬挂纪念横幅标语1?2幅(横幅统一由工商局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发布,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4、3月13日,区政府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2日?15日,区电视台、萍钢电视台将有关宣传标语在字幕广告中滚动播出三天;
6、3月12?15日,区消协理事单位、知名企业组成联合宣传车队,在全区各乡(镇、街)巡回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7、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文艺汇演,并穿插消费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竞答;
8、3月12日?15日,由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监所、区农业局等部门、单位结合“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维权打假、红盾护农、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9、3月15日上午,在**区老街桥头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
10、3月15日上午9:30-11:3,在**区新街举行纪念活动,内容包括:
⑴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⑵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⑶现场展示、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
⑷现场讲解“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⑸发放宣传画册和资料;
⑹由区个协组织个协会员开展义务服务。
五、有关要求
1、区法院、区司法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
2、工商局、质监分局、烟草专卖局、药监局分别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为消费者讲解相关知识。
3、区农业局组织3?5人,在纪念活动现场设立科技服务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三农”方面相关科技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
4、区卫生局组织5?10人,到纪念活动现场设立消费者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消费咨询服务,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资料。
5、交警大队、区城管大队分别组织10人,维护纪念活动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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