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及高管局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在全线各参建单位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督导各参建单位做好体制机制制度、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实现承赤高速公路全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将加强对全线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影响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更加规范的运行机制、更加高效的监管程序,保证全年不发生因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筹建处成立以处长为组长,副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筹建处督查科负责日常督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我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落实承赤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明确筹建处内部及各个参建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督导各参建单位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加强全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履行我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我处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创新监管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健全管理机构,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科学设置、层层分解、逐级细化年度安全生产控制与管理目标,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切实调动全线各参建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督导检查和源头治理,扩大监管覆盖面,消除监管盲区,及时查处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确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准投入生产、建设和使用。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监督落实。
3、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好事故处理意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我处已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专项整治。近期还将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治理活动,并进一步加强巡查督导力度。
2、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为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我处将加强对全线各施工工点的督导检查,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加强隧道、爆破、大跨径桥梁和高填深挖路基等高风险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全线各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施工现场管理,防止坍塌、高空坠落和起重伤害等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及机械设备的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线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活动。
3、加强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我处将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建设,继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设施,不断提高火灾防控水平。
4、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做好建党90周年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保防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综合治安、维护稳定大检查,落实各项安保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全线各参建单位的施工安全和内部稳定。二是做好暑期、汛期和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承赤高速公路特殊的气候环境制定专项预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建立完善应急防范措施,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严密防范,有效应对,降低事故风险和灾害损失。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针对承赤高速公路建设的.自身特点,我处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达标。组织实施对全线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安全管理基础得到不断强化,不断提高我处安全管理水平。
2、加大全员安全培训力度。我处将认真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全线各参建单位的各类各级人员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还将对以上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并考试合格。加强对新招、转岗和短期临时雇用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强桥梁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重点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业务水平。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我处将以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重点,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等知识,进一步强化我处内部职工及全线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法制教育,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维护承赤建设项目秩序。
1、明确打击重点。深入分析省内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成因、危害和经验教训,依法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源头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及时查处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科技兴安战略。
我处将鼓励、督导各参建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不断创新管理理论,解决技术难题,实现现有设施、装备的改造升级,逐步限制、淘汰安全隐患突出的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
(六)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事故灾害救援能力。
1、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针对承赤高速公路建设的特点,制定完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建立配套衔接、规范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认真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不断规范应急队伍的日常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救援能力。
3、做好应急值班备勤和预警预报工作。对于重点时段,要保证必要的应急力量处于全天备勤待命状态,提高反应速度和救援能力。要加强雨雪、冰冻、大风、寒潮和洪涝等极端气象条件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事故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
我处根据高管局关于“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处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营造承赤高速公路全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1月)
我处将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并加强对全线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活动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
我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验收。对工作积极主动、效果显着的参建单位,要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作法。对未完成任务的参建单位,要批评教育,实施重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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