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当前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行24小时值班,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实行局领导带班制,由局领导具体分管,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时间等。
二、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1、处理公务来文来电,答复电话咨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向带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并按领导批示,处理相关事务。
4、做好机关的防火、防盗工作。
三、值班工作的纪律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禁漏岗,不得擅离职守,除尘滤布不得关闭移动电话。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办好值班交接手续。
2、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记录,并将来文来电的内容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按处理意见及时承办。
3、 值班期间,如遇紧急情况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及时相关科室人员;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时,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5、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得自行串换值班,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厂家不许喝酒、赌博或参与各种娱乐活动。
6、对擅离职守的值班人员和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出现问题的,将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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