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启“八五”普法,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保障,现结合我乡今年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法制宣传进校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宣传对象
我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主要是在校学生及教师等。
三、宣传重点内容
一是重点宣传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国土资源法》《森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要围绕深入推进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学生,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四、活动安排
(一)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以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主体,围绕推进系统内部法治化建设,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以履行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社会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系统、行业)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基本法律知识,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工作社会责任。
(二)加强普法骨干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水平
加强驻村干部、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和人民调解员等人的法律知识培训,以适应我乡脱贫攻坚、产业机构调整和乡村振兴发展的需要,要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国土资源法》《森林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不断提升乡村组干部的法制宣传水平和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三)组建普法宣传队,扎实做好农村普法宣传工作
针对乡域内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合同纠纷等突出问题,积极组建由司法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所、林业站、综治办等工作人员为主的法制宣传队,对各村民小组开展全覆盖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
(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行以案释法
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主动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并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当事人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日常守法,并利用召开户长会的契机认真开展以案释法,形成调解一件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
(五)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
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措施,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警要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授《未成年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结合“八荣八耻”等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法制、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同时,依托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工作要求
全乡上下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认真按照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集中宣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板报、专栏、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突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要积极在各单位、村委会、服务中心设置普法专栏,用好微信、微博等平台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要在人群集中场所播放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户外法治宣传广告,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要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加强指导,增强实效。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是实行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责任制的监督主体,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能,加强对国家机关开展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努力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搭建平台。乡党委、政府对辖区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及时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四)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办公室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要认真履行普法职责,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发挥好各自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对于涉及面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合力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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