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下午五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经理部领导、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各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等。
第四条
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班组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五条
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提交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经理部经理请假。
第六条
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七条
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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