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结合工作实际,我镇财政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部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
三、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四、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公开承诺事项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处理财政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五、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要事督办。
六、关注民生,认真落实有关财政惠民政策,确保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
七、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八、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九、加强财政监督职能,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一系列财政法规,建立和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和各项会计制度。
老城镇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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