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居民朋友们:
衷心感谢您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但解封不等于解防,为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现向全区居民提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减少人员流动。
倡导广大群众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离泰。确需离泰的,需向所在社区和单位严格履行报备和报批手续。
二、提前报备行程。
所有市外入(返)人员要提前3天通过“入泰返泰报备”小程序报备,经社区(村)同意后方可来泰。来泰后要严格“落地检”、“5天5检”和“5天3不”,5天内不参加聚集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按照社区(村)要求做好隔离和核酸检测等各项措施。
三、严防疫情输入。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的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四、做好个人防护。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居民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好口罩,落实“一扫三查”要求(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码)。
五、做好健康监测。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健康码异常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六、全程接种疫苗。
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七、积极配合流调。
如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流调”电话时,请一定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尽快向单位、社区(村)等报告,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接触史,做到不隐瞒、不谎报。
八、落实个人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不按要求报备、无故拒不参加核酸检测或代他人核酸检测、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不按规定隔离观察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面对来之不易的战果,我们要倍加珍惜,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细节做起,共同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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