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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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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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与软件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由双方签订的《瑞庭网络经纪人服务定单》、《瑞庭网络经纪人服务合同一般服务条款》及相关附件组成。
一、双方约定
1、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授权甲方使用乙方软件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各版本
软件的主要功能详见《瑞庭网络经纪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
2、《瑞庭网络经纪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作为本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好盘直通车”一栏中的实际配送金额以乙方核实后乙方网站的线上配送额度为准;
4、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提交软件开通的必备材料,并且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
日内为甲方开通软件服务;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乙方相应顺延为甲方开通软件的时间。
甲方未本合约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提供服务。
6、“软件使用费”是指乙方收取甲方使用账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个账户:元月,乙方将在每月1日扣除此项费用。
7、乙方所有的赠送政策不予折成现金。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内容所达成的完整合同,并取代双方之前就本合同项下内容所做出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合同、谅解及通讯。
9、双方任何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的合同均不能变更本合同的条款。
二、计费方式
1、计费方式详见《瑞庭网络经纪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
三、收费方式
1、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提供相应的账户给甲方。
甲方账户将与被授权使用的经纪人绑定,即每位经纪人持有唯一的账户。
2、甲方账户内金额将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计费方式消费,由乙方系统自动扣减;甲方及授权经纪人可根据自己的使用状况进行查询。
乙方每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甲方上月纸质消费对账明细单盖章后送至甲方。
四、合作模式变更所涉及的经纪人范围
1、鉴于甲方授权使用的经纪人或有变化,在此由甲方提供使用本服务的经纪人名单,双方同意经纪人在原合同项下未用完的余值按下列公式进行折算:
好盘金额=端口剩余天数端口总天数___端口合同应付金额___2,实际金额按乙方当天线上数据为准。
2、乙方将余值折算的好盘金额以书面形式发送至甲方。
3、乙方系统支持同一公司账户下金额在不同账户之间的转换;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共识,乙方承诺将一直服务至甲方充值金额和赠送金额消费完毕,未消费完毕,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服务的,乙方给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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