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
委托人因购买位于**县古城新区、项目名为“金融之家”3号楼1单元4层c104室 (建筑面积84.56平方米的房产,签订了(合同名称)《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编号:gsfs—20xx-(3#-1-4-c104)从受托人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特做出如下委托(用“√”标出):
□委托受托人从售房人处代领房地产权利证书。在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前,房地产权利证书由受托人保管。
□委托受托人办理以所购房产为抵押、抵押担保债权为(合同名称) 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 )项下借款的抵押预登记手续及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本授权委托书一经签署,不可撤销。
委托人签名:
20xx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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