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学生教辅教材的管理使用,我校为落实好教育部办法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xx〕45 号)对学生的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征订、使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非常重视征订教辅材料这一工作,为此,特成立了领导机构。
组长:王伯峰
副组长:张峰 刘永红
组员:刘贞艳 李明 孙美 吕多军
二、征订教辅材料、读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能违反目录管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问题。我校学生现在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级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教辅目录中推荐的书目,并坚持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
(二)坚持自愿征订原则,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不能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教师不能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能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不能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三)不能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学校、教师不能违反严禁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规定,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四)不能征订包含《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12条负面清单内容的教辅材料及读物。
12条负面清单包括: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存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图书;存在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图书;不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图书;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图书;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图书;存在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图书;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图书;存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图书;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图书;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图书;存在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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