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石门镇中心校
乙方:
由于石门镇中心校成教办公楼线路存有问题,经中心校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决定对成教办公楼线路进行检修,聘请有资质人员()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施工。根据有关规定,甲(石门镇成教中心)、乙双方签订粉刷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甲方维修工程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施工。施工用工按照每个工100元、用料以决算实际用料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要求
1、维修时间,20xx年xx月16日――20xx年xx月17日前维修完成,否则,扣除乙方百分之十的工程款。
2、乙方的用料必须完全符合甲方的规定要求:即必须都是国标电料。
3、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损坏办公楼的其它设施,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施工过程中,甲方派人监工,监工人员必须按合同严格把关,乙方必须接受监工人员的指导。
5、施工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施工费用。
6、施工期间,乙方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乙方的要求
1、 甲方负责维修期间不得让外人干扰施工。
2、 粉刷结束后,甲方付根据决算价付给给乙方施工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壹份,中心校、教体局各存壹份。
第五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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