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所有方(甲方):
资产经营方(乙方):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甲方对设立在濉溪县五沟镇的两家超市(苏果店、鸿腾店)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聘乙方为两家超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经营责任期限
本合同经营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二章 经营责任目标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进行资产盘存,办理交接手续。乙方保证资产保值不受损。(合同附件二:五沟镇苏果超市、鸿腾超市资产盘存表)
二、经营期间,实现年度目标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现利润目标一: 万元;实现利润目标二: 万元;实现利润目标三: 万元。
三、保证超市治安和消防安全。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为五沟镇苏果超市和鸿腾超市的第一责任人,行使经理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1.对超市员工的任免权(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调整权,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员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保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超市闲置的营业面积。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超市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7.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合法的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乙方经营行为符合国家和甲方利益和政策控制的要求。
8.管好、用好、保护好超市的全部财产,保证全部财产的安全。
9.乙方经营期间的全部经营项目收入必须入账,不能挪作它用。
10.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乙方承担债务责任。
11.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甲方委托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对超市资产处置的决策管理权。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所给予的工资底薪分配和年度分红。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 薪酬 、经营目标保证金
一、本合同期间,甲方从五沟镇苏果、鸿腾两家超市经营成本中支付乙方月薪 五千 元的60%,计 三千 元。余剩40% 的 弍千 元作为经营目标保证金。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一,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未完成部分用乙方抵押的经营目标保证金抵扣,多退少补。乙方不参加利润分红。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二,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二总额提取 %分红给乙方。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三,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三总额提取 %分红给乙方。
第五章 考核标准
一、 超市所有经营收入项目全部入账,报甲方备查并接受甲方核查。
二、 超市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甲方发现一笔错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三、不得克扣或瞒报员工工资,发现一笔假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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