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Z公司(下称“公司”)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
成本核算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生产成本管理分工
第四条
财务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成本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与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生产成本预算。
2、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测算本公司目标成本控制指标。
3、按照公司的机构设置,对各费用项目进行分解承包。对各费用承包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4、参与生产成本有关各项费用、消耗定额的制定与完善。
5、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与制度,及时制定、修订与完善生产成本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6、负责生产成本的综合分析,找出生产成本的升降原因,提出降低成本的建议与措施。
7、负责生产基地的成本核算和管理。
第五条
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1、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安排,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月度各车间、半成品库的盘点工作。
3、统计报送有关经济技术指标。
(1)每月生产月报表。
(2)每月盘存资料。
(3)月度生产计划。
(4)生产月度综合统计分析。
4、负责检修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向财务部提交检修用工与检修费用情况。
5、配合财务部门、原料仓库进行日常消耗材料的管理,各车间、各工序根据日产及材料消耗定额进行资金管理和限额领料制度。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各部门、各车间每月实际用工及工资费用的管理。
2、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工时定额测算、计件单价测算。
3、负责劳动保护费用的管理。
4、负责劳动保险金、教育经费、福利费等方面费用的管理。
第七条
材料采购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各种消耗材料的采购。
2、负责组织内部材料计划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第三章生产管理部门准确计算产品成本。
第八条
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
(一)直接费用
1、直接人工费:指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的费用;
3、燃料动力费: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动力费用。
(二)制造费用
指生产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
公司各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公司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
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公司以每一批次产品或配件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确定成本项目。公司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账:
1、生产成本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3、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明细账: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根据销售清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四)财务部按成本项目确定成本。财务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别的成本计算单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五)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第十一条
财务部设“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按材料类别设置二级账,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入费用。库房按材料品种和规格设置三级明细账;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品种、规格设置辅助账薄,以控制其数量,掌握使用状况;库房保管设置数量卡片。材料三级明细账根据采购验收单和领料单逐笔凳记。
第十二条
材料的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材料采购成本包括:
(一)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
(二)购入材料的外地运杂费;
(三)符合生产中心制订的、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
(四)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
(五)进口材料的国外进价,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和其他进口费用,以及应分摊的外汇价差。
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的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
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2、3、4、5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
第十三条
核算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要根据经批准的材料出库、退库原始凭证,按材料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对于尚未付款已经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入账。所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当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出库材料成本的计价,除单独为某项产品采购的材料采用个别计价法外,其余采用加权移动平均法计价。
第十四条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分别按消耗定额比例、耗用重量比例、产品数量比例等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无法再用于生产的废料、边角短料,应按月回收交库,还能再利用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并冲减当月完工产品成本。
第十六条
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各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辅助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支付、汇总、分配,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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