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房屋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私有房屋租赁给乙方用于商业性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私有房屋一处:位于 ,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姓名: ,产权证号 。出租给乙方用于幼儿教育等类经营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继续租用。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第三条:租赁费用
第四条:租赁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的所有权属甲方。
2、乙方使用该房期间,甲方有权正常监督乙方对该房的使用权,并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的正常经营、使用权,如房屋因本身质量原因而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
4、协助并办理乙方使用房屋期间可能涉及的周边环境,政府行为等事务处理。
5、按期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租赁房屋享有使用权。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该房的使用权。
3、乙方可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改造和装修、装饰。甲方不得干涉、阻扰。
4、合理保护和维修房屋的正常结构和原有设施。
5、按期向甲方缴付租赁费;经营期间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5、如甲方房屋涉及权属变更、转让,不得影响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转让,转让费归乙方所有。但必须经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间如单方面或擅自提前解除合同,要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果乙方明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不退换已收取的租赁费对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涉及政策及政府行为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作相应赔偿。如果因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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