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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担保申请书

2020-09-12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贷款资信

  借款人若需要银行贷款,应当向银行或其经办机构直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贷款申请书》。

  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同时还须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2、财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贷款前一期财务报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6、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7、固定资金贷款要在申请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改造方案或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二、银行的审批

  1立项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认审查目的、选定主要考察事项、制定并开始实施审查计划。

  2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

  信用等级是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来评定的。

  评级可以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以由有关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3进行可行性分析

  这一阶段包括发现问题、探究原因、确定问题的性质及可能的影响程序等。

  其中,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分析最为重要,因为它是银行掌握和判断企业偿还能力的依据。

  4综合判断

  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判断企业目前的状况、中期的盈亏和长期的发展,复测贷款的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

  5进行贷前审查,确定能否贷款

  银行贷前审查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接调查、侧面调查等。

  贷前审查结束后,由银行经办人员写出贷款审查报告进行审批,并明确能否给予贷款。

  三、签订借款合同

  若银行对借款申清进行审查后,认为各项均符合规定,并同意贷款,便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处理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借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效力。

  四、贷款的发放

  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即可按合同规定核实贷款。

  借款人可以根据借款合同办理提款手续,按合同计划一次或多次提款。

  借款人提款时,由借款人填写银行统一制定的提款凭证,然后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银行贷款从提取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借款人取得借款后,必须严格遵守借款合同,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方式使用贷款。

  五、银行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是指银行在借款人提取贷款后,对其贷款提取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跟踪调查。

  六、贷款的收回与延期

  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1、银行在短期贷款到期前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1个月,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

  2、借款人应及时筹备资金,贷款到期时,一般由借款人主动开出结算凭证,交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3、对于贷款到期而借款人未主动处款的,银行可采取主动扣款的办法,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收回贷款本息。

  借款人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按规定提前的天数向银行申清展期,填写展期金额及展期日期,交由银行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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