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荒谬的年代里,似乎没有什么可耻的事情。身边的文学着作越来越多,所谓的文学大师越来越狂,铅字纸张越来越贵。可闪光的文字却越来越少,文章的内容越来越空洞,文中的思想越来越腐朽。面对身边充斥的文字垃圾,我们也只有触目惊心。
到底什么才是文学?文学本身又有着怎样的责任?
无疑,文学是一种从时间尺度上评价及记录先进思想的一种手段。它依靠个人感觉与经验来展现一种时间与空间的结合体,并对其中人的状态、命运进行认知、思考、判断与描述,并在其范围内寻求一种美的极至。而文学本身,理应对其涉及到的广大民众及后世读者负责。它的责任,便是作者要凭借心灵的感悟与想像向读者展现一个有意义的框架。
然而现时却出现了这样一个尴尬境地,所谓的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不过是在大众庸俗品味下对文学作出裁决而产生的畅销书的罗列。这也就使得在空间上取得特权的作品在时间上越发短命。于是,书屋内的辉煌情景竟成了一种笑柄。繁荣不过是荒芜的另一种体现。
这个年代,灯红酒绿的年代,随波逐流的年代。韩寒、郭敬明大行其道,《史记》《世说》却无人问津;女性对可爱淘如数家珍,却不知道嵇康、尼采这样神祗的存在;庸碌的我们忙于应付高考作文模式,习惯了千篇一律,完全被动,却忘却了文学最初的模样,本身的责任。文学本应是最具创造力且最具个性化的个体,然而,当文学沦落为金钱名誉的附属,那责任又从何谈起呢?
我们怀念说出“写作是孤独的”的海明威,怀念瓦尔登湖畔沉思的梭罗,怀念狱中呻吟却永不言弃的司马迁,怀念心怀天下饿死孤舟的杜甫,怀念勇于改错的巴金,怀念一生潦倒的卡夫卡,怀念“生活在别处”的昆德拉,怀念语言细腻色调阴暗的杜拉斯……文学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给人启迪,发人深思;而这本来就是文学应负的责任。可身在发达社会的我们,竟没有前人看得清楚,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呢?
面对这仓皇的一切,陶渊明隐退了,鲁迅沉默了。或许只因为他们清楚手中这杆纤弱的笔承载了多重的责任,有着怎样石破天惊的力量,才宁愿生在那个动乱却有着人的觉醒的年代。
而悲哀的我们却只能卑微地活在虚伪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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