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期中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0.3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①后勤人员、②学前班、幼儿园教师、③非检测科目及教辅人员的考绩得分是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业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位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发放教育绩效工资的依据
教师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上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本学期量化分÷本学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①、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负责考核。
②、考核时个人提供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情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
③、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
④、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互评占60%,校领导评议占40%(其中学生问卷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②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工作不负责任,动辄撂挑子的;
④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学质量低,一直不受学生欢迎的;
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⑦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⑧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⑨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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