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校有一个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与班主任鉴定如下责任状:
1、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及法制教育等,教育学生不买无证经营者的食品。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学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禁在教室、宿舍内使用电器,注意节约用电,做到教室内离人关灯、关电扇。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3、加强学生的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4、严禁各班私自带学生外出活动,任何外出活动必须报学校同意后方可组织。学校组织大型活动,集体劳动时班主任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考虑、妥善安排,做到安全第一。
5、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的迹象,要及时做工作,不得延误。如有学生之间打骂、斗殴现象要进行处理,不得互相推托。
6、严禁学生带刀器、锐器、易燃物品进校,教育学生不许拉帮结伙或与外界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7、与科任教师通力协作,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指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努力完成各科学学习任务。
8、组织和指导班委会工作,协助搞好团队活动,培养学生干部,努力建设一个尊师守纪、勤奋学习、团结向上的班集体。保证班级的各方面安全工作。
9、做好家访工作。关心学生校外生活,主动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
10、全面正确地了解掌握每个学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
11、拟定本班工作计划,经常向学校领导汇报本班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期末和学年末进行班级工作总结。
12、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要按《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积极配合校医及相关任课老师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学生,通知学生家长,保护好现场证据,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
班主任如不按本责任中的要求进行工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班主任承担。
学校校长(签名): 主管校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