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和谐平安上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文件精神,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和谐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综治工作基本达到了上级规定的标准要求。
一、领导重视,抓创建活动的思想认识统一
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后,我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在深刻领会活动精神,认真分析本单位现状的基础上,院党组调整工作思路,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院《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建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各级的职责任务,落实了各种保障措施。
二、组织健全,抓创建活动的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组织机构到位,建立了由在职干警、退休老干部和聘用人员组成的义务巡逻队、看楼护院队及治保调解帮教等组织机构。二是防控措施到位,完善了大院门卫值班和大院夜间巡逻工作制度;大院围墙、保密机房、档案室等要害部位落实了铁丝网、防盗门、警报器安全措施,技防覆盖率达到100%;在职干警及保安人员配备了防暴器械,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开展活动到位,制作了宣传专栏、横幅标语,召开了全院干警及楼院住户动员会,确保了和谐平安创建活动的精神家喻户晓;坚持开展了创建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形势汇报分析,办公室每天进行交接班讲评,义务巡逻队24小时巡逻检查等活动;修建并开放了阅览室、荣誉室及健身活动场所,丰富了全院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和谐稳定,抓创建活动的效果明显
在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内容贯穿于综治工作过程中,营造文明、祥和的氛围。一是营造精神文明氛围。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我院以创建和谐平安单位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的指示精神,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经常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干警、退休老干部及家属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精神文明风气的形成。
创建和谐平安单位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活动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全院干警及家属子女思想道德素养普遍得到提高,形成了良好的院内风气,半年来,院内没有发生一起邻里纠纷及违法乱纪行为;各种安全组织健全,发挥作用明显,没有出现任何治安案件,院内住户对大院内治安普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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