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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应急预案

2023-01-05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进行,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根据东湖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黔西南州森林防火预案》及《兴仁县森林火灾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各村(社区)管辖范围,由所在地村(社区)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组织动用的人员力量、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险或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适用范围

  东湖街道办事处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使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东湖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7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沈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孝刚、耿仕虎、何明香为办公室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联系市森防办;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负责对各村(居、社区)森防工作的检查考核,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工作组

  (1)指挥调度组

  组长:陈家文

  副组长:赵海

  成员:沈虹彭孝刚耿仕虎何明香

  (2)通讯组

  组长:汪明伟

  成员:令狐杰邹彪

  (3)交通运输组

  组长:赵海

  副组长:沈虹

  成员:邹彪

  (4)火因调查组

  组长:阮籍

  副组长:林以相

  成员:狄永红

  (5)火场纪实组

  组长:狄永红

  成员:鲁定学

  (6)后勤供应组

  组长:毛全明

  副组长:李勇

  成员:李斌吴奔

  (7)医疗救护组

  组长:阮籍

  副组长:周义

  成员:何天英夏宇罗先海王金鑫王丽

  三、预案的启动

  (一)森林草原火灾按各村(社区)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办事处的领导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按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如属于以下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办事处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办事处、村(社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

  2、在燃烧受害森林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

  3、林业重点工程及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的;

  5、连续燃烧1小时尚未扑灭的;

  6、其他需要办事处支援扑救的。

  (二)报告的程序

  1、各村(社区)向群众公示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公布办事处火警电话()。

  2、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应立即向村(社区)两委领导和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基本内容

  起火时间、着火地点(村(社区)、组、具体小地名)、起火原因、燃烧时间;林地植被状况;现场风向、风速;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四)处置的程序

  1、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必须立即报告村(社区)村两委领导,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后,科学有序的组织义务扑火队和群众进行扑救。严禁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者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根据火情动态,按照本办事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火灾发生地村组干部及群众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3、办事处森防办值班人员按照办事处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火灾发生地。

  4、对火灾、火警、火情组织处置不力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全办事处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实施

  接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办事处森防指挥部应至少有一位领导在指挥部办公室坐镇指挥,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处置火灾事故。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将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办事处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相关村支两委干部组成,负责现场扑救指挥工作。

  2、办事处指挥联络中心。下设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办事处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工作。

  (二)扑救原则

  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根据具体实际采取如下扑救原则。一、加强现场指挥,根据地形、植被、风向、风速等,科学有序组织扑救,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二、不准组织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三、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办法,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四、林火扑灭后,事发现场必须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

  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干群结合,警民联动,分两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第一梯队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村(社区)、组干部迅速组织义务扑火队和当地群众,作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力量;第二梯队为办事处、村(社区)组建的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办事处内各相关部门职工、附近村庄群众。

  (四)通讯联络

  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随时保持与办事处森防办、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的联系。

  各扑火工作机构成员在接到扑火命令后立即到指挥部报到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没有领导批准,一律不得离岗。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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