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哲学的中心问题是天人关系,楚人的哲学世界观是个体本位的天人合一。楚人认为:人的存在,都是一个一个的个体,这个个体,就是他的“自”。人的个体,是自然存在,而有超自然的愿望。人的自然存在,无论在空间上、时间上,都很有限。人有超自然的愿望,要求在空间上、时间上,进入无限。人的血肉之躯,不可能进入无限。人的精神状态,则可能进入无限,就是自觉个体与宇宙合一,也就是自觉天人合一。宇宙无限,若个体自觉与宇宙合一,也就自觉同其无限。个体的精神状态,只能与血肉之躯同存,仍是有限的。但只要一息尚存,便能自觉天人合一,进入无限。一旦自觉这个合一,则这种天人合一之感,不仅比平常客观实在之感,更为实在,而且更为深刻,因为更为自觉。这种天人合一的精神状态,可以使人从一切局限(包括时空局限)解放出来,把个体全部能量释放出来。《庄子》中的“至人”、“神人”、“圣人”、“真人”,都自觉天人合一,而进入无限。因此,楚建筑文化的最大特点也是体现在它的“天人合一”建筑观上,它所展现的是“自然与精神的统一”,本文所探讨的“天人合一”建筑观,也正是基于这一基本涵义作为出发点。
楚建筑属于建筑范畴的“干阑文化”是古代中国南方建筑文化的主体,是南方干阑式建筑与源于北方穴居的高台式建筑融合时期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代表。它是以木结构为主的建筑体系,向来注重与自然的高度协同,尊重自然,体现“天人合一”的境界。在艺术性格上特别重视对中和、平易、含蓄而深沉的美的追求。在选材上,木材给人以含蓄、深沉的天然之美,它集轻巧、坚韧、易于加工为一身,恰恰与楚国人的文化性格相切合,因此成为楚建筑的首选材料。加之,建筑始终是为人服务的,地处中原的楚国地大物博,木材资源丰富,而相反去花几百年的时间用石材去兴建宫室建筑是不可想象的。因此,选择木材也有其必然性。
楚建筑在建筑类型上丰富多彩,主要包括:宫殿、宗庙、公府、馆榭、地下宫室、离宫、坛、祠、警鼓台、舞台、观景楼阁等。它们的种类和使用功能虽不相同,但始终流露着“天人合一”的思想。这基于与自然高度协同的楚文化精神——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建筑镶嵌在自然中,仿佛是自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楚国的建筑重视人与自然的融合相亲的文化精神。以其楚楼阁为例,楼阁相当开敞,楼内外空间流通渗透,追求与自然的亲近;造型上运用水平方向的层层屋檐,环绕各层的走廊栏杆,极力削弱体型上的竖高感觉,使之时时回顾大地,仿佛对大地有着无比的眷恋;屋面、屋脊、装饰局部的曲线运用避免了造型的僵硬冷峻,优美地镶嵌在大自然中,仿佛自己就是天地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人对自然的向往和崇敬之情。
楚国的建筑注重与自然高度协同的观念,表现在城市、村镇、陵墓或住宅的选址和布局上,“风水”学说、院落组群分布就是集中体现。早在伍子胥设计建造吴都阖闾城(今苏州市城厢区)时,在《吴越春秋》中记载:“子胥乃使相土尝水,象天法地,造筑大城,周回四十七里。陆八门,以象天八门;水八门,以法地八聪。筑小城,周十里。陵门三。不开东面者,欲以绝越明也。立阊门者,以象天门通阊阖风也。立蛇门者,以象地户也。”楚建筑普遍存在“天人感应之说”、“四神之说”、“阴阳之说”、“五行之说”等建筑意识,这些建筑意识形成了中国古老的风水理论的基础。风水理论,在景观方面,注重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和谐统一;在环境方面,又格外重视人工环境与天然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其宗旨是勘察自然、顺应自然,又节制地利用和改造自然,选择和创造出适合与人的身心健康及其行为需求的最佳建筑环境,使其达到阴阳之和、天人之和、身心之和的完美境界。楚建筑以“间”为单位构成“单体建筑”,再由“单体建筑”围合构成“院落”。而院落组群分布就是以“院落”为基本单位,依照一定的轴线关系、平衡分布原则和具体需要构成整个组群。主要方式是平面上的层层铺开,注重移步换景异和空间层次,体现时间进程中的空间意识,注重含蓄的美的表达和体验。
建筑风格上,楚建筑的屋顶、木构件、飞檐等人性化设计,机智而巧妙的组合所显示的结构美和装饰美本身也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楚建筑的屋顶一般很大,并出现了屋坡的折线“反字”及以后的“举折”的做法。虽然曲度不大,屋角也没有翘起,刚健质朴的气势较浓,但也初步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人字型的屋顶造型,既扩大了室内的空间感,同时有利于排水。类似的还有楚独有的干阑式建筑风格等,这些做法相比同时期的欧洲的平屋顶和中国北方穴居,更具有“人性化”设计和“天人合一”的思想,是古代楚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木构件主要指柱、梁之外的悬挑受力构件斗拱,古老的“斗拱”系与檐口平行。迄今所发现的楚建筑异型木构件中有十分精美的拱形构件。木构件的“制作”主要指构造结合的榫卯技术,其本身不用一钉一卯,完全插接构成。源出于南方古老的干阑式建筑中的榫卯构造,为楚建筑所承袭发展,不但系列完备,而且技术先进。在承重结构过渡为装饰构件的过程中,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从审美角度都将两种功能结合得天衣无缝。终于成为其独特的南国风格。
建筑的装饰上,楚国的艺术家们既看重人与自然的统一,充分表达个性的自由,可是又积极入世,回归到人本的理性现实。以其雕塑为例,在发掘的楚系墓葬中发现如:比细高腿还长一倍的长脖子鸟的脑袋上忽然长出了枝杈繁生、尖端锐利的成对鹿角来;昂首引吭、展翅欲飞的长颈彩凤偏偏要站到斑斓猛虎的背上去,而自己的背上却生出一对繁枝的鹿角;人首蛇身的补天女;双手擎万均的编钟乐架武士,是力的表现;飞凤、鸣鸾、长蛇、奔鹿,还有鼓胀着肚子的具蛙在进行着一场只有现代人类才可能进行的水陆空交叉的立体大型混战,是人间善与恶的搏斗……这些作品,对于地下的死者,是欢送他们祝愿他们飞升上天上仙境,对于地上活着的人们,是鼓励他们面对自然、征服自然。多数的雕塑作品是实用器物,把器形制作成许多种动物的形象,施以彩绘,以至浅高浮雕、镂刻等等,莫不表现出一种耐人寻味的艺术魅力,充满着浪漫情调,以供装饰陈设,赏心悦目。楚国建筑装饰以红黑两色的强烈对比为基调,这是由于当时楚人的审美观决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楚建筑始终是“天人合一”与“礼法、宗法制度”的联合体现。“天人合一”追求自然,“礼法、宗法制度”注重等级制和规矩,看似矛盾,但反映在建筑上,两者并没有截然分开。如“台”、“坛”等建筑形制是礼制建筑,但它们在布局上追求的还是“天人合一”的理念,二者并不矛盾。
总的说来,“天人合一”建筑观是楚国古代建筑的中心思想,是楚人的伦理观、审美观、价值观和自然观的深刻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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