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
电话:
甲方为解决自己所办企业发展中的资金求问题,委托乙方有偿提供金融服务,经双放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意向融资人民币 ,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 寻找资金方,资金放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并不限于一家,但最多不超过三家;
2. 收集申请贷款所需资料,策划最佳的融资方案;
3. 以甲方名义与资金方沟通贷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协议自甲方提供相关的融资申请资料之日生效,自乙方为甲方完成第一条所述相关事项,融资计划得到实现时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资金方进行必要的调查,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甲方承诺并保证可用自己或他人的资产或相关权证为本融资做抵押或质押。
3.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或其关联方取的资金方借款时起,由甲方按全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 % ,一次性以现金、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融资及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费。
4. 因甲方原因解除委托或不履行本协议事,甲方应支付乙方办理委托的事项发生交通费、通讯费、调查取证费、个人工资等费用。如乙方已经完成上述委托事项(主要的是指甲方的贷款获得资金方的审批),则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委托或终止本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按总融资服务费的50%对乙方予以补偿。
5. 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进度,如乙方有不尽职,甲方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6. 乙方应当尽职服务和保障甲方利益之义务,应至少提供三个放案供甲方选择。
7. 委托期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询问,并及时向甲方汇报进展。
第四条 违约情形及责任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启动融资服务的,甲方可单独解除本协议,并收回甲方交给乙方的资料。时间以接受完整资料时间为准
2. 在乙方为甲方寻找到资金方并确定贷款意向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办理相关手续,使委托事项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50%予乙方作为违约金。
3. 甲方如不能如期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则按应支付居间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五罚息,直至甲方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为止。如恶意拖欠或不与支付者,乙方有权将转交第三方追缴,在追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放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受害方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条款
1. 甲方保证融资目的为合法的,如在资金到位后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与乙方无关,甲方承诺,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其他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合同签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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